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受益人的法定资格或选择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和非法人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
1. 自然人:根据《民法典》第836条的规定,遗产的管理人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仍然在遗嘱中指定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指定为遗产管理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因此,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了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作为其财产的继承人,那么这些继承人就是保险受益人。
2. 非法人:根据《民法典》第972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保险受益人。这是因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常有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决策能力等,这些因素可能使得他们不具备足够的权利来决定自己财产的归属问题。
3. 保险合同条款: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利益设定一些权利义务关系,其中就包括了受益人的确定方式。如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受益人选择程序,例如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指定受益人,那么按照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就可以指定自己的受益人。
4. 法律法规:在中国,关于保险受益人的法律规定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受益人的确定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尊重和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及平等互利的原则。
5. 孩子的权益:对于孩子的利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孩子的年龄和认知水平,是否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识别能力;孩子的生活需求,是否能够在父母的共同照料下生活;孩子的权益,如抚养权、教育权、医疗权等。
总的来说,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是允许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自己作为保险受益人的。不过,具体的法律依据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
总结:总的来说,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是允许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自己作为保险受益人的。不过,具体的法律依据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