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89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您在婚姻中购买的房产没有指定具体的受益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子女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第36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父亲生活。”因此,如果您在婚姻中生育了一个孩子,那么您有权选择是否将孩子交给父亲抚养。如果没有明确指定,那么孩子通常会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遗产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您去世时未留下遗嘱,您的遗产将会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并且遗嘱指定了受益人,那么遗嘱中的内容将会得到执行。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被撤销或无效,那么继承的顺序是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的。
四、债务追偿权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您与配偶之间有婚内协议或者借条等书面文件约定,那么您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身体状况需要赔偿医疗费用时,可以根据这些协议或者文件获得相应的赔偿。
五、债权追偿权
如果您的配偶因为某些原因失去了工作能力,无法继续承担家庭开支,那么您就有权要求配偶偿还这部分债务。如果他们拒绝偿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只要您在婚姻中没有明确地指定受益人,并且在死亡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上述提到的所有权利都将由您来行使。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