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
根据《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费和赔偿金额的约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者未在合同中载明,不得更改。保险公司接受请求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进行调整。”因此,投保人的朋友并非法定的保险受益人。
二、民法典
在《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遗产包括房屋、林木、水流、海域等财产。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中的一人或者几人作为遗产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的,由公民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这里的“公民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指的是“中级人民法院”,也就是你所在地的法院。
三、婚姻法
《婚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管理权。”因此,妻子的朋友并不具备保险受益人资格。
四、继承法
《继承法》第33条第2款规定:“无遗嘱时,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可见,即使配偶的朋友是你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他/她也无法成为你的保险受益人。
五、侵权责任法
虽然无法确定你是否受到了朋友的帮助,但如果他/她在你的不幸遭遇中扮演了帮助者的角色,可能构成民事侵权。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
总结:,如果你的朋友是在你的不幸遭遇中给予实质性的帮助,那么他/她可能会被视为你的法定受益人。然而,如果他/她的行为与你的损害无关,或者他的帮助并没有为你带来实际的利益,那么他/她就不可能成为你的保险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