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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可以只有一个吗?

用户:171****5309 高县 2024-04-28 01:28 保险理赔 浏览量:1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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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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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在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保险受益人的数量必须为一个。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共有财产的继承问题适用遗产分割的原则,而非一人独占。

具体到保险受益人的设立问题,《民法典》第1269条第3款规定:“自然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其他近亲属代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下,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作为保险受益人。”这里的法定代理人是指能够代表被保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指定代理人则是指能够替代被保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这表明,保险受益人的设定并不需要所有的近亲属都同意,而是要以被保险人的意思为准。

另外,《民法典》第1268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为避免纠纷,应当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继承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顺序是按照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顺序来确定的,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的设定并非必需以所有人同意为前提,而是以被保险人的意思为准,但如果有遗嘱,那么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设定。因此,对于保险受益人的设定,不应该过于依赖于人们的意愿,而应该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总结: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的设定并非必需以所有人同意为前提,而是以被保险人的意思为准,但如果有遗嘱,那么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设定。因此,对于保险受益人的设定,不应该过于依赖于人们的意愿,而应该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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