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车辆保险受益人通常是驾驶该车的驾驶员。这是因为,车辆保险是为了保障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因此,只有驾驶员有权享受保险赔偿。
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1.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机动车被损坏,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如果是因为第三方的行为导致车辆损害,那么该驾驶员有权获得保险赔偿。
2.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这是对没有交强险的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处罚方式,也是对他们的权益保护。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由其本人承担责任;但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人为无证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驾驶年龄的人,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车辆保险受益人通常是驾驶该车的驾驶员。因此,驾驶员有权享受保险赔偿。
总结:综上所述,根据《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车辆保险受益人通常是驾驶该车的驾驶员。因此,驾驶员有权享受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