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定受益人的定义并不局限于子女。根据《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任何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子女、配偶、父母或其他亲属,甚至朋友。
1:指定权《保险法》第39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表明,无论是被保险人还是投保人都有权利决定谁将是保险金的受益人。
2:变更权《保险法》第41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3:无行为能力者若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4:未明确指定如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法》第42条则规定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确定受益人。
5:受益顺序和份额在有多名受益人的情况下,受益顺序和份额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否则将按同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总结:来说,保险法定受益人并非特定为子女,而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自由选择的,并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变更。在没有明确指定或发生争议时,适用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