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权益: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在太平洋保险中,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是受益人的基本权益,保障了其经济利益。
2. 受益人变更:《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经被保险人同意,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这意味着受益人的权利并非固定不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优先权: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若被保险人死亡,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将归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这规定了受益人在无明确指定情况下的优先权。
4. 权利保护:《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险金。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 法律纠纷解决:如发生争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益人可提起诉讼,法院应依法公正审理。《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总结::太平洋保险的受益人权益受到中国《保险法》的全面保护,包括合同权益、变更权、优先权、权利保护以及争议解决途径。这些法律规定确保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能有效行使索赔权,保障其经济利益,并在权益受损时有合法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