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权
1.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或者丧偶后,对未成年人没有能力或者不应当负担教育、抚养费用时,由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公民担任监护人。因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成年人,有担任监护人的义务。”因此,如果孩子的父母无力或无法承担教育、抚养费用,那么其他人如朋友、亲戚或者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公民都有可能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不得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委托给他人作为其监护人。
二、遗产继承
1.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或者丧偶后,对未成年人没有能力或者不应当负担教育、抚养费用时,由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公民担任监护人。因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成年人,有担任监护人的义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裁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不得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委托给他人作为其监护人。
三、遗嘱执行
1.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没有依法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无效;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这意味着在未获得合法婚姻证书的情况下,这段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16条也规定,如果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经审查认为婚姻合法有效,那么婚姻无效的决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四、扶养费纠纷
1.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不同的权益。抚养费的数额,按照双方协议或者法律规定的比例确定;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按照照顾子女的原则确定。”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3条规定:“扶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不超过成年子女的十八周岁。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二十周岁。但有条件地,可以适当延长。”
五、财产分割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即使双方没有书面协议,只要他们同意,也可以平均分割共同财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173条规定:“夫或者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或者妻一方死亡时,有权分割另一方的共同财产。但如果原配妻子去世,他们的财产通常会被视为共同财产。”
总结: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173条规定:“夫或者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或者妻一方死亡时,有权分割另一方的共同财产。但如果原配妻子去世,他们的财产通常会被视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