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过程中,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对贷款方和借款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险受益人是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指定的人。
1.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委托一人作为受益人。”此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该保险合同中设定的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的指定的人。
2.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指定受益人,但该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死亡或者失踪,则其指定的受益人将自动成为新的受益人。
3.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未指定受益人,且该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仍然生存并且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其仍然是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4. 保险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的顺序,那么按照被保险人的意愿来确定谁将是受益人更为合理。例如,在夫妻双方都参加人寿保险的情况下,首先按照被保险人生存的时间顺序来确定受益人。
5. 当被保险人死亡或失踪后,如果被保险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保险赔偿金,那么剩下的财产将成为新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总结:起来,保险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人,无论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还是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然而,保险受益人的情况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是否指定受益人,以及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生存状况等。因此,我们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该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