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受益确定方式通常包括以下五种,这些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
1. 明确指定:根据《保险法》第42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无须征得其他受益人的同意。
2. 法定继承:如无明确指定,按照《保险法》第43条,受益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确定。通常情况下,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受益人,顺序由法律规定。
3. 共同指定:夫妻双方可共同指定受益人,如一方死亡,另一方继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但需注意,若合同对此有特殊约定,应遵照约定。
4. 被保险人意愿:未成年人或精神障碍者的人身保险,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指定受益人,但最终受益人意愿在一定条件下应予尊重。
5. 约定优于法定:若保险合同中对受益人有特别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优先于法定继承。
总结:来说,人身保险的受益确定以合同约定为主,若无明确约定,则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在具体操作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意愿,并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