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业中,身故受益人是指在被保险人身故后有权接收保险金的人。他们并非合同当事人,而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享有经济利益的个人或组织。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合同约定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三)款,保险合同应当明确载明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以及受益人变更的方式。这是确定身故受益人的基础。
2:指定权利被保险人有权利在购买保险时或合同生效后通过书面形式指定身故受益人,这符合《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3:法定继承若未明确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丧失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如自杀、犯罪等,按照《继承法》规定,保险金将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4:唯一指定一般情况下,一个保险合同只能指定一个或多个受益人,且受益人之间不能相互指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遵循“一人一权”的原则。
5:变更权利被保险人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公司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这符合《保险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然而,变更可能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并可能影响保险金的支付时间。
总结::保险业中的身故受益人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在被保险人身故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律规定了指定、变更、法定继承等关键环节,确保权益的清晰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