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效力**:根据《保险法》第13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如果妻子是被保险人的配偶,她确实有保险利益,有权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合同内容在双方同意且符合法律规定下有效。
1:权利归属《保险法》第41条规定,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若未指定其他受益人,法定受益人通常是配偶,这符合老婆作为受益人的规定。
2:婚姻关系变化如夫妻离婚,受益人变更需得到法院判决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保险利益通常随婚姻关系延续,但具体条款可能涉及“离婚时保险利益丧失”等约定。
3:知情同意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需要知悉并同意受益人的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险公司应明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
4:遗嘱优先性如被保险人立有遗嘱,将保险金指定给他人,遗嘱优先于保险合同。但遗嘱需符合《继承法》要求,且在被保险人身故后才能执行。
总结::在一般情况下,妻子指定自己为保险受益人是合法的,但婚姻关系变动、遗嘱等特殊情况可能影响受益权。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所有相关方都充分了解并同意,是保障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