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设计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概念主要来源于我国《保险法》。
1. 保险权益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权利。而投保人则是保险合同中的当事人之一,他或者她有权接受保险公司的服务,并按照合同规定获得保险金。
2.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和受益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更改保险合同的内容或解除保险合同。
3. 我国《保险法》第73条明确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对被保险人的财产状况等信息有清楚的认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这些情况,可能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从而引发保险责任纠纷。
4. 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通常是保险公司为了履行保险合同义务而设立的。受益人可以是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也可以是因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在其他方请求保险赔偿时享有保险利益的人。
5.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受益人应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法定顺序。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最先领取保险金的人就是保险受益人。如果保险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话,那么保险受益人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领取保险金。
总结:来说,保险设计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概念是基于《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设定的。投保人是享受保险服务的对象,受益人则是保险合同的重要执行者。两者都是保险合同关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共同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