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保险人的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人身伤亡赔偿金。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造成的损害有权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
2. 财产损失赔偿金。车辆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的财产受到损害时,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这通常包括因事故导致的汽车修理费、配件损失费、货物运输费用等。
3. 继续行驶权和代步权。如果车辆因为事故无法继续使用,那么驾驶人或者乘客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以替代丧失的驾驶权或乘坐权。
4. 特殊情况下的额外赔偿。有些情况下,如非全责方在事故中也有过错,保险公司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额外赔偿金。
5. 环境保护费用。如果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了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环境破坏,那么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民法典》中的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人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享有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亡赔偿金、财产损失赔偿金、继续行驶权和代步权、特殊情况下的额外赔偿以及环境保护费用等。而被保险人则是接受这些权利和义务的人。
总结:总的来说,《民法典》中的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人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享有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亡赔偿金、财产损失赔偿金、继续行驶权和代步权、特殊情况下的额外赔偿以及环境保护费用等。而被保险人则是接受这些权利和义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