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不得继承”的遗产是否能够被继承。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并引用最新的中国法律条文。
不得继承的遗产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5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因此,如果遗产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则该遗产不得被继承。
不得继承的法定情形:《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如果遗产被明确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机构,则该遗产也不得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不得继承的限制条件:《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即使存在不得继承的情况,也必须保障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不得继承的时效性:《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因此,对于不得继承的遗产,继承人需在继承开始后二十年内提出主张,否则将失去胜诉权。
不得继承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因此,当出现不得继承的情况时,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归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
综上所述,不得继承的遗产是指因继承人存在违法行为或遗嘱中明确指定等原因,导致该部分遗产无法由特定继承人继承。同时,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依法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将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