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一方在婚姻期间死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1. 配偶一方死亡时,其死亡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仍然属于其个人所有。
2. 配偶一方死亡后,其死亡后的个人财产与死亡前的个人财产视为两个独立的财产,按照各自的权益进行分割。
二、丧偶或再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丧偶或者再婚的男女双方,可以依法请求分割未生效遗嘱中指定的遗产。”这意味着即使在丧偶或者再婚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同意并愿意接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他们也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分割。
三、子女未满十八周岁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财产状况由法定监护人负责管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没有获得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处分子女的财产。
四、遗产中的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继承人应当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未尽到这一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财产纠纷涉及继承问题的处理
对于财产纠纷涉及继承问题的处理,《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上所述,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姻期间死亡,其死亡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仍为其个人所有;即使配偶一方死亡后,其死亡后的个人财产与死亡前的个人财产视为两个独立的财产,按照各自的权益进行分割。无论配偶是否选择接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都应尊重并配合子女的意愿,不擅自处置子女的财产。另外,遗产中的抚养费用需要得到履行,并且不能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外,遗产纠纷涉及继承问题的处理,也需遵循法律规定,如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等。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姻期间死亡,其死亡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仍为其个人所有;即使配偶一方死亡后,其死亡后的个人财产与死亡前的个人财产视为两个独立的财产,按照各自的权益进行分割。无论配偶是否选择接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都应尊重并配合子女的意愿,不擅自处置子女的财产。另外,遗产中的抚养费用需要得到履行,并且不能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外,遗产纠纷涉及继承问题的处理,也需遵循法律规定,如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