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利益分配问题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能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
二、抚养权归属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此,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根据其父母的生活能力、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三、遗产分割问题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因此,如果父母已去世,且没有任何遗嘱,那么遗产应按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四、生活费支付问题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丧偶或离婚后无子女抚养需要抚养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因此,即使父母不在世,也需要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向对方请求生活费。
五、房产继承问题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应当认定为遗产。”因此,即使父母在生前签订了书面遗嘱,该遗嘱仅将房产赠予孩子,也应该视为遗产。
综上所述,父母写下的名字或者孩子的名字都无法保证继承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最好的方式是根据父母的生活能力和实际情况来处理,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总结:综上所述,父母写下的名字或者孩子的名字都无法保证继承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最好的方式是根据父母的生活能力和实际情况来处理,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