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 人身权:保险受益人有权知道并接受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金支付情况。根据《保险法》第3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有权了解其财产和收入状况。
2. 财产所有权:保险受益人有权占有保险标的,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等。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任何人对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或者依法获得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3. 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保险事故造成了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保险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根据《保险法》第34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要求保险公司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赔付。
4. 变更受益权:如果保险合同规定了可以变更受益人的条件,保险受益人有权提出变更申请,并得到保险公司同意。根据《保险法》第38条的规定,投保人有权变更受益人。
5. 保险金支付权:如果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金的分配方式,保险受益人有权要求按照约定的方式领取保险金。根据《保险法》第46条的规定,保险金应按顺序分发给被保险人。
以上五个方面的权利都是保险受益人的基本权益,任何一方不得剥夺或侵犯这些权益。此外,根据《保险法》第170条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险服务的过程中侵犯了保险受益人的权益,他们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以上五个方面的权利都是保险受益人的基本权益,任何一方不得剥夺或侵犯这些权益。此外,根据《保险法》第170条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险服务的过程中侵犯了保险受益人的权益,他们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