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效力
1. 保单约定优先效力。根据《保险法》第79条的规定:“同一被保险人同时向两个以上保险公司投保同一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合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最先签订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2. 投保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享有合同的解释权。根据《保险法》第81条规定:“保险人有权根据本法和保险合同的其他条款,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与投保人的意思相一致的,其解释具有约束力。”
3.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法》第10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后补充书面约定,载明合同生效的时间和其他相关事项。”因此,保险合同自双方达成书面合同时生效。
二、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平均分割。”这意味着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婚姻期间获得的所有财产通常会被平分。
三、子女抚养权归属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四、债务清偿
根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或者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主张债权。”这意味着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债务人无权拒绝。
五、权益保护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平原则”贯穿于民法典各编中,包括财产权保护、物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等。通过公平原则,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即使第一受益人只剩下一个,也需要保障所有其他受益人的权益。这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做出公正判决。
总结::如果第一受益人只剩下一个,那么他仍然有权享受保险赔偿和房产等财产,但他必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给子女。至于债务问题,他也可以申请追偿。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权益。如果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