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保险的受益人是由保单持有人指定的人或实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解析:
1. 保单权益:根据《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受益权确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的权益由其依法享有。《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如果事先有明确的受益人,则优先支付给受益人。
3. 变更权利:保单持有人有权随时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公司。《保险法》第41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4. 法律责任: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将丧失受益权。《保险法》第43条对此有所规定,这种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5. 共同受益:若有多名受益人,且未约定受益份额的,视为平均享有受益权。如《保险法》第42条第二款所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总结::人民保险的受益人由保单持有人指定,可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享受保险赔付。受益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可随时变更,并在特定情况下丧失受益权。如有多个受益人,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他们平等地分享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