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83条的规定,“遗产包括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外,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因此,如果丈夫在婚姻中通过工作收入购买了保险,并且没有明确遗嘱或法定的优先受偿权人,那么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应由妻子和孩子共同决定。
二、家庭生活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19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因此,妻子有权决定丈夫在离婚后的生活费用支付方式和比例。
三、继承权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156条的规定,“遗产包括房屋和其他生活设施。”因此,如果丈夫在婚姻中购买的保险是以他的名义购买并签订了保险合同,那么他作为保险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金。
四、死亡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1175条的规定,“死亡证明是确定公民死亡事实的唯一凭据。”因此,如果没有得到丈夫的死亡证明,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承认其为保险受益人。
五、未立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的规定,“自然人在结婚后的第三十天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死亡登记。”因此,即使丈夫在婚姻中没有立遗嘱,但只要他在结婚后的第三十天内提出了死亡登记申请,那么就可以按照《民法典》规定来确定保险受益人的身份。
综上所述,如果丈夫在婚姻中购买了保险,并且没有明确遗嘱或法定的优先受偿权人,那么妻子和孩子应共同决定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如果丈夫没有获得死亡证明,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承认其为保险受益人。如果丈夫在结婚后的第三十天内提出了死亡登记申请,那么他就有权成为保险受益人。同时,由于生命无常,无论是妻子还是孩子,在购买保险时都应尽量考虑清楚自己的需求和期望。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丈夫在婚姻中购买了保险,并且没有明确遗嘱或法定的优先受偿权人,那么妻子和孩子应共同决定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如果丈夫没有获得死亡证明,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承认其为保险受益人。如果丈夫在结婚后的第三十天内提出了死亡登记申请,那么他就有权成为保险受益人。同时,由于生命无常,无论是妻子还是孩子,在购买保险时都应尽量考虑清楚自己的需求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