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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受?

用户:192****9875 鹿寨县 2024-04-27 21:29 保险理赔 浏览量:3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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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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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身保险的设立主体和类型

根据《民法典》第169条的规定,个人或者家庭可以为自己设定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类型。

2. 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的权利主要包括:选择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修改或解除保险合同等;其义务主要包括:支付保费、遵守保险合同、报告保险事故等。

3.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权利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73条的规定,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保险事故并因此死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4. 保险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186条的规定,保险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且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果投保人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5. 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因以下原因之一而被解除或者终止:

(一)被保险人死亡;

(二)被保险人生存但未满合同规定的年限;

(三)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未能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的。

以上情况的发生,保险公司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并向受益人支付相应保险金。

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人身保险服务。同时,对于投保人而言,了解自身的权益,理解并履行自己的义务,是保障自己利益的重要途径。

总结:

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人身保险服务。同时,对于投保人而言,了解自身的权益,理解并履行自己的义务,是保障自己利益的重要途径。

已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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