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首先,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其双方又为订立了保险合同的主体。因此,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的投保人应该是该保险合同的直接签订者和享有权利的人。
其次,《民法典》规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意味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第一受益人有权从保险金中提取全部或部分财产用于支付丧葬费用或者给付保险赔偿。
再次,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这也就意味着,保险第一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时,必须先将遗产清偿债务或者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给其他继承人。
此外,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在没有代位继承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需要偿还全部保险费。”这是因为保险费是保险人为了保障保险被保险人的利益而向保险人缴纳的,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有资格得到这部分保险费。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第一受益人应该是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他们在领取保险金时,有权从保险金中提取全部或部分财产用于支付丧葬费用或者给付保险赔偿。同时,他们也应先将遗产清偿债务或者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给其他继承人,并且在没有代位继承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需要偿还全部保险费。
总结: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第一受益人应该是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他们在领取保险金时,有权从保险金中提取全部或部分财产用于支付丧葬费用或者给付保险赔偿。同时,他们也应先将遗产清偿债务或者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给其他继承人,并且在没有代位继承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需要偿还全部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