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投保人的大病保险和受益人?

用户:130****5186 咸安区 2024-04-28 16:40 保险理赔 浏览量:494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定义与资格**:

1:受益人设定

- 《保险法》第39条规定,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2:权益转移

- 如果投保人变更,需要告知保险公司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新受益人可能无法获得保险保障。

3:受益权确认

- 受益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以证明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4:权益保护

- 如果受益人发现保险合同存在欺诈、误导等情况,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

总结:

大病保险的投保人与受益人的关系在法律上清晰明确,投保人有权选择受益人并承担如实告知义务,受益人则需提供证明其权益的材料。同时,各方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保险权益得到保障。

投保人的大病保险和受益人?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服务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