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设定**:根据《民法典》第927条,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死亡保险的受益人通常是指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投保人在设立保险合同时,有权指定死亡受益人,且可变更或撤销此指定。
1:权益保护《民法典》第928条规定,受益人的权利自被保险人死亡时产生。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受益人的权益不受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影响。这意味着死亡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优先于被保险人的债权人。
2:受益顺序与份额《民法典》第929条明确了受益人的顺序和份额。如未明确指定,视为所有受益人平均享有。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其应得份额由其他受益人按比例分配,无受益人则保险金归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3:权益转移与放弃根据《民法典》第930条,受益人有权转让其保险金请求权,也可放弃。但放弃行为需书面形式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无效。这保障了受益人对自身权益的自主选择权。
4:争议解决《民法典》第931条规定,受益人之间对保险金有争议的,由法院判决。在确定受益人身份或分配份额时,法院将依据保险合同条款、被保险人意愿及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总结::死亡受益人的设定、权益、变更、转让和争议解决,均受到《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投保人在指定受益人时,应明确权益分配,避免后续纠纷;受益人在享受权益的同时,也应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合法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