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满18岁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能作为保险受益人。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时,可以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受益人。
二、有财产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有过遗产或遗赠给有财产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这个继子女也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抚育共同生活的子女的,离婚时没有明确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按照扶养关系照顾子女的原则支付抚养费,因此,如果有财产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也有权利作为保险受益人。
三、有精神疾病的直系亲属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69条的规定,对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配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代为行使精神病人对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民事权利。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有精神病并且有一名法定监护人,那么这个法定监护人也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
四、无法亲自签订保险合同,但是有能力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代为签署
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并未签署过任何书面保险合同,也没有签订过委托他人代理他行签字的协议,但是这个人有能力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代为签署,那么这个人也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
五、能证明自己是唯一有权获得保险赔偿的人
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曾经向其他人表示愿意将保险赔偿金交给他,那么这个人也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是“平等”原则,因此,只要有证据证明这个人是保险赔偿金的唯一有权获得者,这个人就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
总结::以上五个方面都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应该尽量避免因为可能的纠纷而影响到保险理赔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