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我们明确一点,坐飞机保险受益人并非保险公司的股东或者工作人员。在许多保险公司中,只要乘客是在被保险人的法定亲属范围内,就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
二、其次,中国《保险法》第36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本法规定之外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即使乘客不是被保险人的法定亲属,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被保险人在未通知保险人的情况下离开住宿场所”等。
三、再者,《保险法》第37条规定:“保险合同对受益人的约定应当排除受益人对于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有追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乘客在乘坐飞机过程中遭受了人身伤害,并因此需要治疗费用,那么乘客并不能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或工作人员要求赔偿。这主要为了保障保险公司的利益,防止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因为无法提供足够的医疗费用而影响保险责任的履行。
四、另外,《保险法》第38条也规定:“保险金用于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但超过部分,保险人不得拒绝承担。”这就意味着,如果乘客在乘坐飞机过程中发生了财产损失,乘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是不能申请全部赔偿。
五、综上所述,坐飞机保险受益人是可以改的,具体的改法取决于乘客的意愿和法律规定。同时,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乘客在乘坐飞机时应尽量避免接触可能带来风险的行为。
总结::在坐飞机的过程中,作为乘客的我们可以选择成为保险受益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乘客都可以。我们必须尊重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