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内部管理
1. 公司设立时应当确定工伤保险责任。《公司法》第82条第1款规定:“公司设立时未确定职工薪酬总额或者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整。”
2. 公司在购买和使用社会保险产品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示并签订保险合同。
二、社会保险合同
1.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工伤保险条款。《社会保险法》第6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社会保险费由员工个人缴纳部分,也可以约定由企业代扣代缴。”
2. 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应当及时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终止时,未按照本法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应当由用人单方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并书面说明理由;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伤残等级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在作出工伤等级认定前,需要进行工伤诊断。
四、待遇支付
1. 工伤发生后,如果工伤职工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 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方式解决。
五、法律责任
1.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者未对工伤职工进行妥善处理,可能会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或者其他处罚。
2. 如果公司不履行社会保险合同中的其他义务,例如未提供工伤保险待遇,可能会受到法院的判决。
总结::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确保为工伤职工按时足额支付保险金。同时,单位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未履行职责而引发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