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
1. 根据《保险法》第15条:“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变更,应当经保险人同意。未经保险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保险合同的内容。”因此,如果变更受益人的行为未经保险人同意,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2. 另外,《民法典》规定:“监护人有权依法决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进行抚养和教育。监护人实施上述行为时,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并尊重其意愿。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独立行使权利的能力。”
二、合理性
1. 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主体,有义务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而变更受益人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权益。因此,变更受益人可能不具有合理性。
2.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也可以自行变更受益人。”因此,如果受益人希望变更,则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请求。
三、有效性
1. 无论是否合法,更改受益人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这在客观上无法实现。
2. 而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有权依法决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进行抚养和教育。监护人实施上述行为时,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并尊重其意愿。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独立行使权利的能力。”因此,如果受益人有权利向监护人申请变更,那么监护人有权依法决定变更受益人。但是,如果受益人没有权利向监护人申请变更,那么变更仍然不会发生。即使存在这种可能性,由于监护人已经接受过相应的教育,故他们的判断通常是正确的。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同意变更。然而,这也取决于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
总结:2. 而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有权依法决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进行抚养和教育。监护人实施上述行为时,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并尊重其意愿。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独立行使权利的能力。”因此,如果受益人有权利向监护人申请变更,那么监护人有权依法决定变更受益人。但是,如果受益人没有权利向监护人申请变更,那么变更仍然不会发生。即使存在这种可能性,由于监护人已经接受过相应的教育,故他们的判断通常是正确的。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同意变更。然而,这也取决于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