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知情权:保险受益人在了解保险合同内容的前提下,有权知道被保险人的情况以及保险公司如何处理索赔。这需要保险公司充分履行其告知义务。
2. 控制权:保险受益人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接受保险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例如,如果保险受益人不同意承保某种风险,他可以拒绝接受保险合同并要求解除保险关系。
3. 投诉权:如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有相关的投诉程序,那么保险受益人也有权提出投诉。如果保险公司未及时或者正确地处理了保险索赔,保险受益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保险费,并将保险凭证交付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与投保人协商确定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查勘,查勘人员应当在现场对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并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总结:起来,保险受益人有权获取准确的信息,控制自己的权益,以及随时提出投诉。然而,他们必须遵守合同规定,并在发现任何不公正的地方时,积极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