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部分,其受益人可以是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也可以是配偶、子女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直接的规定关于生育保险的受益人的确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因此,无论受益人是谁,只要他们满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条件,就有可能获得生育保险的待遇。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且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条件,那么他就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生育保险的受益人具体如何确定,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条件,都可以获得生育保险的待遇。
总结: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生育保险的受益人具体如何确定,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条件,都可以获得生育保险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