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在于:在遭遇机构虚假宣传的情况下,是否能够申请退费。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您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合同效力与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机构的虚假宣传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并退还费用。
举证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样,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机构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如广告材料、沟通记录或第三方鉴定报告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表明,若证实机构确实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退款,还可以获得额外赔偿。
行政监管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诉讼途径:若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在遭遇机构虚假宣传时,消费者不仅有权利申请退费,还可能获得额外赔偿。同时,消费者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当遇到虚假宣传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及赔偿,并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