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的是:当与学校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是否可以要求该机构退还已支付的费用。用户需要从法律角度明确其权利以及如何通过合法途径实现退款。
合同效力与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合作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产品,用户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此条款保障了消费者在服务或产品质量不符时的退款权利。
预付款与服务未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用户已支付预付款而服务未开始或未完成,有权要求全额或部分退款。
争议解决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若协商不成,用户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证据收集与保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用户在维权过程中应妥善保存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法律依据使用。
综上所述,用户在遇到合作机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享有要求退款的合法权益。建议用户首先尝试与机构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依法采取进一步行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