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主体资格
根据《民法典》第139条规定,“自然人成为民事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保险赔付对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二、保险合同内容与保险责任
《保险法》第63条第二款规定:“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保险公司和受益人应当遵守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
三、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
《保险法》第62条第三款规定:“因被保险人死亡或者生存到满期,保险金作为遗产分配给其法定继承人。”受益人是保险理赔的对象。
四、保险赔偿方式
《保险法》第73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的规定支付保险金后,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
五、保险赔偿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法》第73条第二款规定:“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未通知保险人的,保险金作为遗产分配给其他继承人。”
综上所述,保险赔付的对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由保险条款确定;保险赔偿的方式通常为直接支付现金或办理相应的财产转移手续;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通知期内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况下,视为放弃受益权。因此,保险赔付应该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赔付的对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由保险条款确定;保险赔偿的方式通常为直接支付现金或办理相应的财产转移手续;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通知期内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况下,视为放弃受益权。因此,保险赔付应该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