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的生存金是指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指定继承人支付的生活费用。具体金额通常取决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的保险费和保险金额。
1.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或者依法宣告失踪的,受益人有权从保险金中领取保险金。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金应当用于下列支出:(一)对受害人的生活费用;(二)对被保险人生前遗嘱或者放弃保险权利的事由。”因此,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公司没有为其指定继承人,并且其生前并未立遗嘱或放弃保险权利,那么其生存金将直接用于赔偿被保险人的生活费用。
2.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后,未留有任何遗嘱或者放弃保险权利,则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顺序继承被保险人的遗产,包括其生存金。
3.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签收保险单之日起,开始计算保险期限。”因此,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公司未在其去世后的5天内通知受益人其已经死亡的事实,并签收了保险单,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在其去世后的几天内才开始计算保险期限,进而延迟支付生存金。
总的来说,被保险人的生存金属于保险人的财产,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其生存金应由其法定继承人行使受领权。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发生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总结:总的来说,被保险人的生存金属于保险人的财产,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其生存金应由其法定继承人行使受领权。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发生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