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权
1. 意义与权利内容:在《民法典》中,定义了保险受益人的主体资格。包括受益人的出生、婚姻状况、死亡等情况;以及对于保险金的请求权。
2. 权利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保人有权知道并同意接受保险合同的内容,享受保险金待遇,拒绝或者停止接受保险合同的约定。此外,被保人有权知道自己的保险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并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二、财产权利
1. 保险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保人在享有保险金的同时,也可以获得保险财产的所有权。具体而言,被保人在收到保险金后可以对保险财产进行使用、出租等行为。
2. 财产损失:被保人在遭受财产损失时,可以通过保险合同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保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要求,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生存权与死亡权
1. 生存权:在《民法典》中,生存权是指被保人在死亡前有权利继续生存的权利。具体而言,如果被保人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生存,保险公司应负责支付保险金。
2. 死亡权:在《民法典》中,死亡权是指被保人在死亡前有权利放弃生命权的权利。具体而言,如果被保人因为自杀、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应负责支付保险金。
四、家庭关系
1. 配偶间的共同生活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相互扶养、保护对方健康和安全的义务。
2. 婚姻期间的财产权益分配: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协议外,应当平等分割。
五、人身自由
1. 保险期间内被保人的身体状况: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具有相对的身体健康状态,即其身体不处于危险状态,能够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2. 在职员工的工作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担任员工职务,且在职期间的表现能够满足公司对其的期望,因此有权享受保险金待遇。
总结::保险受益人和被保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保险合同中,被保人通常被称为受益人,而受益人享有保险金的权益,同时还需要履行保险合同中的其他义务。而在法律上,被保人和受益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具体的权利内容需要结合具体案例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