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为了解决生活中的风险而设立的一种财产保险。根据《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权自由选择被保险人的权利。因此,在合同存续期间,被保险人的变更可以由投保人自主决定。
以下是三个方面的具体分析:
1.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18条:“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除合同。”这一条款明确了在合同生效后,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合同双方约定的情况,否则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2. 保险公司权益:如果被保险人变更,那么保险公司就可能失去对其财产的控制。根据《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接受保险人的书面申请,及时办理保单的变更手续,并向投保人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3. 保险受益人权益: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其近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保险金支付来弥补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和费用。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去世,其指定的合法继承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取得保险赔偿。但是,这需要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险赔偿的范围和方式。
总结:来说,被保险人的变更可以由投保人自主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合同成立后,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合同双方约定的情况,否则不得解除保险合同。此外,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其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保险金支付来弥补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和费用。保险公司则应接受保险人的书面申请,及时办理保单的变更手续,并向投保人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