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及作用
意外保险是一种人身保险,其主要目的是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健康遭受意外伤害时提供经济赔偿。变更受益人是指在原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受益人的行为,导致受益人无法确定。
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应当书面通知受赠人。但是,因遗嘱或者抚养关系等法定事由,赠与合同需要变更当事人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共同办理变更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支付价款后,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这里的“购买”可以理解为“接受”。因此,如果保险公司决定变更受益人,也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并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以外的民事权利,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保护的,视为该民事权利已通过某种方式在相对人人身上实现。”因此,如果改变受益人并非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实现的,那么不能视为已完成转移。
三、结论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变更受益人应首先进行变更登记,然后再对受益人进行确定。这是因为在未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前提下,更改受益人的效力是不确定的。同时,无论是通过协议还是法院判决,都需要有相关证据支持变更受益人的合法性。否则,可能会影响到被保险人的权益。
总结: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变更受益人应首先进行变更登记,然后再对受益人进行确定。这是因为在未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前提下,更改受益人的效力是不确定的。同时,无论是通过协议还是法院判决,都需要有相关证据支持变更受益人的合法性。否则,可能会影响到被保险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