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似乎是在询问有关“张永刚是否涉及合同诈骗”的法律问题,期望得到的答案是张永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具体判断依据和分析。
一、主体要件:首先,需要查明张永刚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第14条规定,达到法定年龄且精神正常的人实施犯罪行为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二、主观要件:张永刚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是否存在欺诈故意,《刑法》第22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主观状态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无意履行合同,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骗对方签订合同。
三、客体要件:考察其行为侵犯的法益,即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相对方的财产权益,《刑法》第224条明确将“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列为打击对象。
四、客观行为要件:张永刚是否存在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无实际履行能力而诱使对方交付财物等行为,这些均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行为特征。
五、结果要件:张永刚的行为是否造成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且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总结来说,判断张永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结合上述五个方面的法律规定,通过全面调查取证,厘清张永刚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主观意图及造成的后果,最终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裁决。但请注意,由于缺少具体的案情细节,在此无法给出张永刚是否确实构成合同诈骗罪的确切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