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了解的是关于辽宁地区合同诈骗罪的具体立案追诉标准以及量刑幅度,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辽宁省,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数额在1万元以上。
以下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立案追诉标准: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合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此标准低于普通诈骗罪2万元的立案标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合同诈骗行为从严打击的态度。
二、量刑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幅度如下: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合同诈骗“数额较大”一般指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一般指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指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
四、其他严重情节:除数额外,若行为人多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等,也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
五、退赃与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8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对此设置了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和量刑幅度,且辽宁地区对此类犯罪行为持从严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