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定案证据主要包括证明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等方面的材料。以下是针对合同诈骗定案证据的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证明这一点的证据可以包括行为人的资金流向记录、银行账户明细、交易记录等,以及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图,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意愿。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这一部分的证据需要证明行为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例如,伪造的文件、虚假的资质证书、不实的财务报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列举了具体的欺诈手段,如“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等。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这方面的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双方的通讯记录、会议纪要等,用于证明合同的具体内容及双方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表现。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在履行过程中故意拖延、逃避责任,这些都可以作为定案的重要依据。
造成的实际损失:合同诈骗罪的成立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这方面的证据包括受损方的财务报告、损失评估报告、赔偿请求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为人的态度与事后行为:行为人在案发后的态度及其采取的补救措施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例如,是否主动退还赃款、赔偿损失,是否有悔改表现等。这些因素可能影响量刑,但不影响罪名的认定。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定案证据应当全面覆盖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欺诈行为、合同履行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行为人事后的态度等方面,确保能够充分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通过上述五个方面的证据收集和分析,可以有效支持合同诈骗罪的定性和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