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本质特征主要体现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了合同相对方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是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分析,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时,就已经预谋将对方的财物据为己有,而并非出于无意或过失。
实施特定的欺诈行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为人必须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如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伪造证明文件、谎报履约能力等,以此欺骗对方,使其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性质的限定:合同诈骗罪仅限于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实施的诈骗行为。这里的“经济合同”通常指的是涉及商品交易、服务提供等经济活动的合同,不包括婚姻、收养等人身关系的合同。
损害后果的实现: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必须导致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损失。这种损失可以是直接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是因被骗而产生的间接经济损失,如丧失了与他人签订更有利合同的机会。
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的财物。具体数额标准由各地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一般应达到人民币三千元以上。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构成需要满足主观故意、实施欺诈行为、针对经济合同、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达到一定的数额或情节严重等多个条件。对合同诈骗行为的打击,不仅保护了公民的财产权益,也维护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