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在合同诈骗犯罪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即在该类案件中谁有权提起诉讼以及可能成为被告的主体。
一、原告主体:在合同诈骗罪中,受害者通常是合同一方,即因欺诈行为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他们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被告主体:合同诈骗罪中的被告主体主要是实施诈骗行为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如果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合同诈骗,单位和相关个人都可以作为被告。依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三、共同诉讼主体:若存在多个受害人或多个诈骗者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那么这些受害方和诈骗方都可能成为共同诉讼主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52条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
四、继承诉讼主体:如被告在诉讼期间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应作为诉讼主体继续参加诉讼,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36条关于诉讼中止和终结的规定。
五、追加诉讼主体: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新的责任人时,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依职权或当事人的申请追加新的诉讼主体。
总结来说,合同诈骗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因诈骗行为受到损害的合同当事人(原告)和实施诈骗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被告),同时考虑可能存在的共同诉讼、继承诉讼及追加诉讼的情形。在处理此类诉讼时,需严格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刑法》及《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