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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怎么成立?

用户:175****7552 屏山县 2024-11-27 09:33 合同纠纷 浏览量:4065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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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想了解的是,如何从法律层面上界定和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并希望获得资深高级律师的专业分析,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这个定义出发,我们可以看到,合同诈骗罪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方面的要件:

  1.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首要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永久性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在短期内无法归还公私财物,而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 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这包括但不限于虚构主体资格、虚构经营状况、虚构交易标的、虚构资金用途等行为。

  3. 对方当事人因此而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作出了财产处分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与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处分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 造成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诈骗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诈骗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以上。

  5. 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时,必须具有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这是合同诈骗罪区别于其他诈骗罪的关键特征之一。

其次,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定性,应当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即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相结合,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仅有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而没有实施任何欺骗行为,或者虽然实施了欺骗行为,但对方当事人并未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财产处分行为,或者虽然对方当事人产生了错误认识并作出了财产处分行为,但并未造成财产损失,都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再次,对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追诉标准,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总之,合同诈骗罪的成立,需要满足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的欺骗行为、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处分行为、财产损失以及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等五个方面的要件。同时,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定性和量刑,应当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并根据犯罪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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