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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合同诈骗量刑?

用户:189****9334 万宁市 2024-11-27 07:45 合同纠纷 浏览量:4627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希望了解的是关于在甘肃省发生的合同诈骗案件中,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作为一位资深高级律师,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一种。

  2. 量刑标准: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于合同诈骗罪而言,一般情况下,诈骗数额达到上述标准即可定罪量刑。

  3. 情节严重的情况: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也应按照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2)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例如,诈骗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恶劣等。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5. 结论: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在甘肃省发生的合同诈骗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结合诈骗数额、诈骗手段、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如果诈骗数额达到上述标准,且不存在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被告人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任何法律问题都应当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建议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以便获得更准确、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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