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提及的“主动停止合同诈骗”可能涉及在实施合同诈骗后,行为人出于悔过或其他原因主动停止进一步的行为,并寻求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可能性。以下是基于这一假设,从法律角度分析该问题的五个方面:
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如果行为人在实施合同诈骗的过程中主动停止其行为,并采取措施防止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则可能构成犯罪中止。这种情况下,对于行为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首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即使已经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但若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仍有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
退赃退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积极退还赃款、赔偿损失也是法院量刑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能够及时归还被害人财产或给予相应补偿,将有利于争取更轻的判决。
认罪态度:良好的认罪态度同样会影响最终的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指出,在审理案件时应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对于真诚悔改者可依法酌情予以从宽处罚。
社会危害性评价:最后还需结合具体案情对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即便存在上述几种从轻情节,但如果合同诈骗行为本身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则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主动停止合同诈骗并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法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免除刑事责任。建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