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咨询的问题是关于“虚假售房合同诈骗”的法律问题,主要想知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何防范和识别虚假合同,以及一旦发现合同为虚假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一、虚假售房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及防范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虚假售房合同通常表现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或销售许可证明;无权处分房屋;伪造产权证书等。对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当对开发商资质进行审查,核实房屋权属状况,确保交易安全。
二、虚假售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146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若发现合同为虚假,则该合同自始至终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虚假售房合同诈骗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虚假售房合同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若涉及金额较大,可追究刑事责任。
四、虚假售房合同诈骗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79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做、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购房者可以要求虚假售房合同的卖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五、虚假售房合同诈骗的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8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购房者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虚假售房合同诈骗行为,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总之,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虚假售房合同诈骗风险,一旦发现合同为虚假,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