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咨询的“合同诈骗如何判罚”这一问题,旨在了解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具体法律后果及其量刑标准。
犯罪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该罪名需要满足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要求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立案追诉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合同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单位合同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若多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即使单次未达到上述金额,但累计达到相应标准时,也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刑罚种类与幅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重处罚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
共同犯罪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分别规定了共同犯罪的概念、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的定义及处罚原则。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如果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则应当按照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分别处罚。其中,起主要作用者按主犯论处;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按从犯论处;被胁迫参与犯罪者按胁从犯论处;教唆他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者则按教唆犯论处。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同时,鉴于其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性,司法机关通常会从严惩处。因此,一旦发现涉嫌合同诈骗的情形,建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挽回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