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想了解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如果行为人虽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并未实际取得财物,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资深高级律师五方面分析:
定罪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该罪名成立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条件。即使未实际取得财物,只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客观上实施了欺骗行为,也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未遂。
犯罪形态: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犯罪既遂与未遂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结果是否实现。在上述情况下,行为人虽未实际获取财物,但由于其犯罪意图已经着手实施,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因此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未遂。
处罚规定: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即便未实际拿到钱,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会予以酌情考虑。
民事责任:除了刑事责任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五百一十一条等规定,行为人基于欺诈故意订立的合同,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并要求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行政责任:若涉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还可能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总结: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即使行为人未实际取得财物,只要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实施了诈骗行为,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未遂,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可能同时面临民事和行政责任。具体法律责任的认定与追究,需结合案情和相关证据,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