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似乎在询问有关合同诈骗案件中立案的具体人数标准。实际上,合同诈骗案件的立案并不直接依赖于涉及的人数,而是基于具体的犯罪行为和涉案金额等多方面因素。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合同诈骗案立案的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构成合同诈骗罪需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有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故意。该条款详细列出了五种情形,如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等。
客观行为:除了主观意图外,还需要存在具体的欺诈行为。例如,使用伪造的文件、虚假陈述等手段诱骗对方签订合同并交付财物。
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个人实施合同诈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即可达到立案标准。
情节严重:即使未达上述数额标准,但若行为情节严重(如多次实施诈骗、造成重大损失等),也可能构成犯罪。
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立案时,还需考虑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上述要件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案的立案并非单纯依据人数,而是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具体行为方式、涉案金额及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同时,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些要素是立案的前提条件之一。